「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?不要圖謀!」﹝耶四十五5﹞
很多基督徒認為「圖謀大事」是神所不喜悅的,這是錯誤的解釋!錯不在「圖謀大事」而是「為自己」,你不可「為自己」圖謀大事!否則就重蹈撒旦的路線。但是如果說:「我考試只要剛好六十分,免得我驕傲,也免得老師以為他很會教。」這不是「隱藏」而是「埋葬」。只要你的雄心大志,不是為自己,是為神的緣故,你當然可以有「企圖心」!
很多基督徒認為,除了「拯救靈魂」之外,其他的「企圖心」只會叫我們分心,無法真正完成傳福音的呼召。其實神呼召我們在世上與祂同工,一同拓展神的國度,想在這方面大有貢獻是天經地義。也有人認為,不該求神在工作上賜下機會和成功。但如果我們的企圖心和神的呼召一致,就可以求神賜福在這些事上,好叫我們去影響世界,帶給祂榮耀。
「多給誰就向誰多要」,神給每個人的恩賜多大,要達到的果效多大,不是我們定的。我們一看到「大」就是認為是驕傲,是自誇,是狂妄。其實不是的,我們只要不是為自己,我們要儘量做大。我們若沒有思考怎麼突破,就永遠沒有進步,而只能滿足於現有的。如果神已經給你一個「彩色」的異象,就不要屈就「黑白」的異象。親愛的,要為主圖謀大事!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- 02/03/2013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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