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。」﹝來四15﹞
當皇帝視察監獄時,他所行之處的囚犯無不大聲喊叫,堅稱自己如何清白、如何被誤判。唯有一個囚犯靜靜地不發一語。皇帝便問他:你為何被關在監牢?犯人說:大人,我搶劫了一個人。皇帝說:所以你有罪?犯人說:是的,大人。於是,皇帝將獄卒找來說:馬上將這個人放出去,我可不能讓這惡棍繼續待在這裡,把其他清白無辜的人都給帶壞了。
這是個關於認罪的小故事,那真正認罪的人得以被放出監獄,或說得以從靈性監獄被釋放而得到自由。認罪本身只是個開始,若沒有離棄罪過而真正悔改,仍無法得到新生命。我們會變得像那個稅吏一般,在捶胸頓足之後說:我不像法利賽人一般,我雖然沒有十一奉獻、也沒有賙濟窮人、更沒有禁食,但看我有多麼聖潔,我是那麼諴實地承認這一切。
認罪是將地方清乾淨,將一切垃圾丟掉,接著在那跌倒的地方建起一個新的處所。若新處所沒有被建立起來,一切都將變得枉然。認罪不是為了要讓耶穌愛你,才使出的最後絕招,而是有十足的信心知道祂永遠愛你。耶穌全然體恤我們的軟弱,「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」親愛的,趕快向神罪吧!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#23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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