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;」﹝西三15﹞
大多數人做事都只是反射動作,幾乎沒有觀察判斷就直接採取行動了。基督徒是靠「尋找平安」來生活的。神在我們的良知中「給予平安」或「奪去平安」,是為了讓我們知道是否走在神的道路中。內心沒有平安,我們就不應該採取行動。我們蒙召為要成為基督的肢體,並活在平安之中。我們必須學習順服內住的聖靈,拒絕做我們內心感到不安的事。
平安是神贊成我們行動的「內在確據」,持守平安以維持「內在力量」是極其重要的。保羅說「又要叫基督的平安」表示從神而來的靈裡和諧;「在你們心裡作主」表示神是持續的裁判,在平安的狀態下,將心中浮現的所有問題作最後定案。「你們也為此蒙召」而活,「歸為一體」乃包括基督各肢體,「且要存感謝的心」承認一切好處都是從神來的。
務要尋求平安,因為有平安就有力量。即使神已經對你說話,你也應該繼續等待,直到靈裡充滿平安,使你可以安心去進行神所吩咐的。如果你等待平安,你將能以信心來順服;這樣你就能確定時機是正確的,而且這份平安更是你聽見神聲音的真實確據。一旦知道神已經吩咐你,你就必須盡力持守心中的平安,不要懼怕。親愛的,讓基督的平安掌權!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,第2742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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