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站在門外叩門,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裏去。」﹝啟三20﹞
請你閉上眼睛,想像著耶穌就站在教堂的外面,正敲著門想進去。當你在腦海中描繪這個景象時,請你走到門邊,打開門,雙手將耶穌牽進去。請你帶領耶穌走到祭壇,將祭壇交給耶穌,就是將祭壇的權柄,以及一切由祂而來的權柄,都交還給其合法的擁有者。然後也將敬拜團隊、與詩班交給耶穌,再將主任牧師的辦公室、與禱告室的鑰匙交給耶穌。
新約第一卷書,馬太福音說:「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,把天國的鑰匙給你。」耶穌將祂的教會建立在彼得認識基督的信心基礎上,甚至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。然而,新約最後一卷書,啟示錄說:「我站在門外叩門,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裏去。」祂站在自己教會的外面敲著門,要求老底嘉教會讓祂進去。聽了真諷刺啊!
擁有教會權柄之人,其行使權柄的一舉一動是對神負責,標準是很高的。教會有權柄的領袖「必須無可指責」,他們「要受更重的判斷」,是「將來要交帳的人」。身為領袖,不僅對於如何解釋神的話語負有責任,在會眾面前的行為也要對神負責。教會領袖在各方面都要成為模範,既然聲稱要事奉主,就要效法主的言行舉止。親愛的,給耶穌開門吧!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,第2760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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