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;」﹝路六38﹞
我們常常禱告自己「為神所用」,卻不會祈求神讓我們「為人所用」!想想看一個作家,他在寫作前會先做什麼事呢?他不會用「鈍筆」來寫作,所以他會先「削鉛筆」!而且在寫作當中還會不斷的削鉛筆!神常常使用有缺陷的「鈍筆」來協助祂完成心願,但祂卻不會讓有些人處於自私自利的情況太久,所以神會先「磨練」人,並且會不斷的削鉛筆!
當我們請求神讓我們幫助別人解決難題時,神也開始幫助我們解決我們的難題。「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」,並不是一種條件交換;幫助別人的必然結果是,我們會把從神所得到的好處與他人分享。「十足的升斗,倒在你們懷裏」,表示神所給我們的,絕不會少於我們所給人的。神絕不會虧待我們,我們必須先恩待別人,才能指望神恩待我們。
一個人若總是受到金錢的捆綁,他就無法發揮神給他的才能而「為人所用」。如果你展現十足的誠意,並且願意減輕他人的痛苦,神將會在你身上開始「作用」。假如你願意幫助人,神也會開始塑造和改變你,使你成為一個最具有潛力的人才。不要老想著「要人家提拔」,而是要培養自己成為一個「別人需要的人」。親愛的,神會不斷的「削鉛筆」!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,第2798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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