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23, 2012

「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,在你我中間還算甚麼呢?」﹝創廿三15﹞

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,在你我中間還算甚麼呢?」﹝創廿15

這塊田的價值可能是高估了!因為大衛只用五十舍客勒買下了禾場,耶利米僅用十七舍客勒就購買一塊地。「還算甚麼呢?」表面上是慷慨,實際上是「獅子大開口」,有「趁火打劫」之嫌,實在「不值得」。然而,「值得」與「不值得」之間卻沒有明確的界限,同樣的事情可能對有些人來說,非常值得去做,另一些人則認為不值得用心和努力。

一般人的觀念是:不值得「做」的事情,就不值得去「做好」!如果我們從事一件「不值得」的事,那麼往往會缺少熱情,甚至抱持著敷衍了事的態度。這不僅會減少成功的機率,也會缺少成就感。相反地,若我們從事符合自己「價值觀」和「興趣」的工作,就會有滿腔熱情去做好這份工作。通常來說,太專注於小事的人,通常會變得對大事無能。

人們以為「只要把事情做正確了」便會成功。但事實上,只有「做正確的事情」才更有意義。有人說:「選擇你所愛,愛你所選擇。」的確,「不值得做的事不要做,值得做的才能把它做好。」只有這樣,才能更激發我們的奮鬥精神,提高工作效率,創造更大價值。只有值得做的事情,我們才會把它做得更好。親愛的,「不值得」的事情,還算甚麼呢?
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-  01/23/20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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