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凡事謝恩;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,向你們所定的旨意。」﹝帖前五18﹞
平常人想到的恩典,就是健康、美麗、聰明、財富,這些都是神給的「一般恩典」。就像神給所有人都有陽光、空氣、和雨水。但最重要的恩典是:因為神給你的這些「一般恩典」,你會因此相信神、敬畏神、渴慕神、尋求神、喜歡聽神的話、喜歡敬畏神。這叫神給的「特別恩典」,而且只給基督徒。可惜這種蒙恩,在很多基督徒身上展現得不多。
誰是蒙恩的人呢?懂得「感恩」的就是「蒙恩」的人!越感恩就越蒙恩,越感恩越覺得「有恩可感」。大事小事,順心的事,煩心的事,現在的事,將來的事,一概謝恩。有人早晨一醒來,眼睛能睜開,就感謝神。開燈,燈就亮,開龍頭,就有水,就感謝神,而且感謝電力公司、與自來水公司。有電照明,有水洗臉,多痛快啊!這還不應當感恩嗎?
世界上不是只有「好人、壞人」兩種人;也不是基督徒都是好人,佛教徒都是壞人。我們是「因信稱義」的罪人,別人是「不信神」 的罪人,大家都是罪人,而神在我們和他們身上都有恩典,這恩典如果讓我們更加去信靠神就好,如果讓我們驕傲而忘記神就不好。我們應該「因蒙恩而感恩,因感恩更蒙恩」。既然要凡事謝恩,親愛的,每件事都是恩典!
吳炳偉牧師-每日一句話-05/27/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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