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有時來了獅子和熊,從群中啣一隻羊羔去。我就追趕牠,將羊羔從牠口中救出來。」﹝撒上十七34﹞
大衛把羊從獅子、和熊的口中救出來。在人看,何必為這幾隻羊拚命呢?自己的命不比這些羊有價值麼?或許你今日在教會不過幫忙照顧幾個幼兒,讓做父母的安心聚會。你覺得這個事奉不算重要,馬虎一點無所謂,等到幼兒數目增加到五十或一百才值得全心去做。別忘了,大衛在曠野也不過是看幾隻羊,但每一隻他都看成是一百隻那樣盡責養好。
神的靈總是運行在「暗中學功課」的人身上,在「沒有人留意」的時候,神的靈總是在觀察人。要時常挑戰自己,我這樣做,對人有實際益處嗎?我是個榜樣嗎?我在建立和造就人嗎?要在大小事上努力證明自己是可以被交託的。比如,答應別人的事一定要完成做好,不找藉口。也許那不算是太重要的事,但你答應了就該照著做,不然就不要答應。
託人買東西記得還錢。也不要藏著貪心。藉故託人買,其實指望人送給我。如果是別人在愛心裡送的,要存感激的心接受,如果是託人買的,多少錢一定付清。有時候,受託者會對你說:「這很便宜,只不過一塊錢,你拿去好了。」有一天對你缺少信任時,即使是一塊錢的小問題,也會變成大問題。無論做得多對,別人都會說閒話。親愛的,小事上要忠心!
吳炳偉牧師-每日一句話-07/01/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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