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聖靈顯在各人身上,是叫人得益處。」﹝林前十二7﹞
在每個人的生命中,「獲利」應當人類的基本需求之一,對基督徒而言也是如此。神的百姓對於這樣的陳述,反應是相當訝異,甚至震驚,因為大多數基督徒並沒有獲利興盛的正確心態。耶穌來到世上,神就賜給信徒權柄成為「神的兒女」。神是最有創意、最好的管家,祂創造、倍增,使曠野中的種子開花結果。祂若喜愛如此,祂的兒女也應當如此。
當我們正確地與基督連結,「聖靈就顯在各人身上」,藉各人不同的恩賜,更是多方顯明基督的自己。聖靈賜給人不同恩賜的目的,「乃是要叫人得益處」,特別是叫眾信徒藉著教會的建造,得以分享屬靈的益處。「得益處」和「獲利」是同一個字,聖靈賜給我們許多不同的方式來「獲利」。聖靈顯在各人身上,當人與人連結,「彼此也就得益處」。
聖靈若是我們生命的中心,「獲利」也就是「得益處」應當是神在我們裡面的一個重要表現。我們是創造主獨特的創造,應當以適當的方式,彼此連結「聖靈的恩賜」,以獲得恩典、祝福、和益處。我們要在聖靈的引導和運行之下,盡量善用我們的恩賜,好叫別人因我們而得著益處,結果我們自己也得著更多的益處。親愛的,你有「得益處」的恩賜!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,第2815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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