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y 17, 2016

「看見主的榮光,就變成主的形狀,榮上加榮,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。」﹝林後三18﹞



「看見主的榮光就變成主的形狀,榮上加榮,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。﹝林後三18

認罪是好事,它對信徒的生命確有作用,但是它不會改一個人的內心。不同類型的禱告聚會很好,它們能培養屬靈的紀律,但是這也不會改變人的內心。讀經、上教會,和其他各樣的操練也很好,都是每個信徒應該要實行的,但是這同樣不能改變人的內心。惟有一件事能夠改變我們的內心,那就是進入「神的同在」裡,讓聖靈在我們的內心裡面工作。

大多數的基督徒都在奮鬥掙扎,試圖改變。然而,改變不是憑自己拼命努力,或是作許多善事就能辦到。事實上,是我們創造了自己的宗教!我們對自己的屬靈生命,已經擬好一套完整的計畫。有紀律和次序是好事,但如果沒有把神放在計畫裡面,那問題可就大了。如果我們能夠在神的話裡仰望祂,讓神的靈改變我們成為主的形像,那祂會非常喜悅。

真正改變生命的方法是進入神的同在,等候祂成就我們自己無法達成的。更多看見主,就更多被主榮光所照射,也就能更多顯出主的榮形。屬靈生命的長進和變化,在於主的靈作工在人的心裏面。越多讓主的靈自由運行在心裏面,長進和變化就越能加快。主正在尋找一群百姓,願意脫離現在的樣式,接受只有神才能作出的改變。親愛的,人改變來自主的靈!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#22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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