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這兆頭臨到你,你就可以趁時而做,因為神與你同在。」﹝撒上十7﹞
或許有時你仍會對太太生氣,不想跟她說話,不想在她旁邊,她最好離你遠一點。你已做過「官方版」的饒恕禱告:「主啊,我饒恕太太,因為我知道不能懷怒,這不合主的心意,所以我奉耶穌的名饒恕她。」再來你會怎麼做?繼續待在別的房間,不跟他說話,像個十歲小孩一樣?或者你要活出信主幾十年的生命,走向前和她說話,坐下來談笑。
不管你有何「感覺」,你可以選擇「趁時而做」,神就與你同在,因為神要你這麼做;你該做的是走過去,到她身旁。老實說,當你這樣做,不到幾分鐘,你之前的感覺就沒了,因為當你選擇做對的事,「感覺」就會跟上腳步。請你別再一直談論你的問題,說個不停,想個不停,還納悶自己為何不喜樂的說:「我不懂,主啊,我就是失去喜樂」。
如果你對幾年前傷害你的人,還在心懷憤怒,那你就是一直在喝不饒恕的毒藥。你不用禱告一個禮拜,你現在就能決定做個了結,你不要再過那種生活。只要你開始選擇做對的事,「感覺」就會跟上腳步,若你等到感覺對了,才做對的事,你就會一直陷入麻煩。其實重點在於你要選擇什麼「心態」,你想要改變你的一生嗎?親愛的,只要「趁時而做」!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- 02/24/2012
https://tw9026861.blogspot.tw/2017/08/blog-post_94.html
ReplyDele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