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,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。」﹝賽五十三11﹞
有人大半輩子都在受罪惡感折磨。只要有一個罪惡感消失,很快就會有新的遞補上來。這些人常常都在愧疚,甚至不愧疚就覺得渾身不對勁。這種罪惡感的惡性循環,來自於幼年的傷害。從那時候起,不管發生什麼問題,他認為都是自己的錯,有時是為著童年發生的事,有時是為著前一天所犯的錯。總之,他長年都籠罩在罪惡感和定罪感的烏雲之下。
每個人都會犯錯,而且坦白的說,只要一個人願意,他確實可以天天浪費時間,在對過去的事充滿罪惡感。但我們並非沒有選擇,因為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承擔我們的罪,為我們償還罪債,從此我們就不再被罪所奴役。為過去發生的事心懷罪疚完全無濟於事。過去的事已經過去,無法改變,未來卻可以改變。你的未來如何,和你的心態有很大的關係。
我們必須要認罪悔改,更要向罪惡感宣戰,拒絕繼續活在過去。神每天把新的憐憫賜給你,如果你不用,豈不白白浪費?若不是人太容易犯錯,聖經不會有那麼多篇幅在描述神的憐憫。人孰無過?所以我們才需要救主。人再怎麼努力也無法達到神的聖潔,但耶穌代替我們做到了。我們只要仰望祂的救恩,神就視我們為聖潔的義人。親愛的,要向罪惡感宣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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