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順服作官的、掌權的,遵他的命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」﹝多三1b﹞
順服掌權者,目的是預備行各樣的「善事」,指的是一切合乎神旨意的美事。在面對掌權者提出理念的時候,「推銷」是我們的責任,但掌權者並沒有義務「購買」我們的構想。就像是我們賣東西給顧客一樣,是我們必須設法讓顧客來買,而不是顧客非買不可。好的業務員會把達成銷售目標,當成是自己的責任,而不是去怪罪顧客,不買自己的產品。
我們自己要負起向顧客推銷的責任,這道理很明顯,大多數人也都瞭解。可是卻有很多人花無數的時間,「怪罪」老闆不接受他們的想法,形成一種「向上推責任」的作法。我們如果把焦點放在「都是別人的錯」,而不是「我可以做什麼」,我們將會無法順服掌權的。如果花更多時間,來培養自己提出、說明構想的能力,我們達到的成果會變得更多。
我們自己要負起向顧客推銷的責任,這道理很明顯,大多數人也都瞭解。可是卻有很多人花無數的時間,「怪罪」老闆不接受他們的想法,形成一種「向上推責任」的作法。我們如果把焦點放在「都是別人的錯」,而不是「我可以做什麼」,我們將會無法順服掌權的。如果花更多時間,來培養自己提出、說明構想的能力,我們達到的成果會變得更多。
傑出的人會想辦法,讓自己成為團隊成長的「發動機」。千萬別把「老闆」當成「老板著臉」,「專家」當成「專門騙大家」,「教授」當成「會叫的野獸」,「總裁」當成「總在裁員」,「總監」當成「總在監督」。其實,他們都是「作官、掌權」的,我們應該把「決策者」當成「顧客」,來推銷各樣的「善事」。親愛的,「推銷理念」是我們的責任!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- 09/21/2012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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