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December 14, 2014

「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 。」﹝路十六13﹞



「你們不能又事奉,又事奉瑪門 。」﹝路十六13

有一個女人喜歡去百貨公司血拼,她的第一任和第二任丈夫,都無法在「金錢」上滿足她的購物慾。她的第三任丈夫是一個富翁,不會干涉她如何花錢,所以她瘋狂地花錢,想買什麼就買什麼。然而,她雖然買了想要的一切,卻仍然不滿足。問題不在於金錢能夠為她買什麼,而在於她內心有一種空虛。在尋求美好生活的過程中,這個女人染上了毒癮。

千萬別愛錢!當你愛上金錢,金錢會佔有你。金錢是中性的,它本身並沒有真正地讓你富有。因此,在你獲得大筆金錢之前,你必須先獲得生命上的富足。倘若我們沒有作好管理財富的準備,金錢會活生生地將我們吞噬。倘若你將所有的精力,投注於累積金錢上的財富,卻忽略了生命的成長。最終的結果就是:不是你控制金錢,而是金錢開始控制你。

瑪門是財利的意思。又愛神又愛瑪門,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的人,等同一夫二妻「休妻另娶」,也如一妻二夫「娶被休之妻」,是犯了屬靈的淫亂。在這世上,即使是邪惡和無恥之徒也能賺錢。然而,金錢卻轄制他們。他們用金錢解決某些問題,或許這會帶來一時的滿足或快樂,但絕非喜樂生命的源頭,基督才是源頭。親愛的,不要愛錢!要愛神,要愛人!

© 吳炳偉牧師 - #1756 每日一句話 - 12/15/2014  申請加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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