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rch 27, 2013

「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」﹝羅六14﹞



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」﹝羅六14

在成為基督徒以前,你是與「律法先生」結婚。不管你做了多少正確的事情,他仍然是個永遠都不會滿足的丈夫。他不僅說自己是完美的,也要求你與他一樣完美。他不幫助你做正確的事,但只要你出錯,他很快就指出你的錯誤。生活以對與錯為中心的人,永遠都會受挫。他看到什麼是應該做的,什麼是不應該做的,但他永遠都也做不到律法的要求。

當受洗重生以後,你是與「恩典先生」結婚,就是耶穌自己!無論祂要求你什麼,祂都自己去做,祂給你的負擔是輕省的。當祂讓你挑起擔子的時候,祂就將你背起!祂對你說:「我不是律法先生!你不能指望我與他一樣,你不再與他有婚約了。」當祂發現你的缺點,祂就溫柔地在你的生命中做工,使你成長,卻從不定你的罪。祂按照你的樣子愛你!

如果做妻子的必須提心吊膽,以防丈夫發怒,這婚姻必是艱難的。如果你還總是按照規則,來檢查能做什麼,或不能做什麼,你如何享受與耶穌的關係?祂不關心規則,對與錯只是偶爾出現的情況。「活在恩典中」比「一千條律法」還更能促使你過聖潔的生活,更是你不再犯罪的惟一理由。祂愛你,要你享受祂的愛,並給祂你的愛!親愛的,要活在恩典中!
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- 03/27/2013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矽谷禾場與基督教會 - 2586 Seaboard Ave, San Jose, CA 95131 (408)777-05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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