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所做的事,信我的人也要做,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。」 (約十四12)
「更大的事」意思是:(1)「範圍更廣大」,耶穌說:「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,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;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2)「效果更巨大」,彼得相信耶穌的話,第一次講道就印證這個應許,「於是領受他話的人,就受了洗,那一天,門徒約添了三千人。」
但是,很多人都覺得太驕傲了,怎麼敢講耶穌做的事情我也能做,我是個小人物,我哪裡能夠做什麼呢?請再仔細讀一次,「信我的人」也要做,你要對耶穌有信心,就可以比耶穌做還要大的事。別忘了,你只是相信耶穌的話;其實,「更大的事」都是耶穌藉著你做成的。耶穌已經宣告了一件事,將來神在我們身上,可以成就無限大的事。
要成就「更大的事」,就要先了解神心中最重要、最優先的事。不要做了一堆事,但沒有一件是神要做的。生命中最可怕就是失去了動力與熱情,但神可以在我們裡面不斷地做新事,讓我們的生命更加地跳躍。沒有什麼時候是太老了沒辦法動,我太強了沒什麼好學,在我們裡面永遠有無限擴張的可能。親愛的,要永遠對未來有無限的期待!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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矽谷禾場與基督教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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