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當孝敬父母;又當愛人如己。」﹝太十九19﹞
有一個人的父親退休後,天天在家裡,漸漸也沒有什麼朋友,每天就是靠看廣告信過日子。他父親充滿了喜悅,還要拿廣告信的內容,跟他兒子對談。他覺得父親可能會被詐騙,就到信箱裡面去搜刮廣告信,漸漸的他爸爸就連一個廣告信都拿不到。從那個時候開始,他爸爸天天就只望著窗外,跟他談話也越來越少,直到爸爸過世,他都不知道為什麼。
後來他自己退休了,慢慢的他發覺自己與世有點隔絕了。除了白帖紅帖之外,也不會有人寫信給他了。有一天他收到一封廣告信,他發覺自己還沒有被別人遺忘,他也慢慢喜歡看廣告信。有一天,他太太走到他面前說:你怎麼跟你爸一樣,這麼喜歡看廣告啊。他突然間發現他爸爸喜歡看廣告,是期待被別人關心,是期待被別人記得,知道自己的存在。
「愛人」,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!太多時候我們自以為是,覺得別人這樣不對、那樣不對。然後義正嚴詞,覺得自己是救世主;可是我們正在做劊子手,剝奪別人被愛的權利。很多時候我們對如何愛人很膚淺,因此所做的事情,自己以為在愛人,其實是在剝奪人。常常我們以為是善意的,可是做出來卻是傷害人的。親愛的,你在「愛人」還是「殺人」?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- 11/13/2012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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