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November 14, 2016

「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」﹝約一12﹞


「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」﹝約一12﹞

你不會反對:黃金放在哪裡都是黃金!放在珠寶盒裡,放在桌上,放在地上都是黃金;即使被人踩踏,丟到糞坑,還是黃金。如果你是黃金,用不著外面的東西來裝飾你,因為你已經是最貴重的,人在你的頭上面放一個蝴蝶結,會增加你的裝飾,或增加你的價值嗎?不會!人把你丟到糞坑,會貶損你的價值嗎?也不會!如果你識貨,知道你就是黃金。

你更不會反對:神的兒女走到哪裡都是神的兒女!你是神的兒女,這個身分讓你有權利去享受神兒女的豐富、尊榮、與產業。你是神的兒女,你有神的兒女的身分與權柄。所以你做事要像神的兒女、說話要像神的兒女、走路要像神的兒女。你想神的兒女怎麼做事,你就怎麼做事;神的兒女怎麼說話,你就怎麼說話;神的兒女怎麼走路,你就怎麼走路。

你是按造上帝的形象造出來的,所以有神的基因,是萬王之王的榮耀。你要表現出神的兒女的形像。不論別人怎麼看你,你都是神的兒女。即使學識不好,你仍舊是神的兒女;即使成就不好,你仍然是神的兒女。不能說,長得醜就不是神的兒女。誰說神的兒女都一定是帥的?難道不可以是胖的嗎?凡接待祂,信祂名的人。親愛的,你永遠是神的兒女!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#24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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