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February 7, 2012

「凡與你們有益的,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;」﹝徒二十20﹞

「凡與你們有益的,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;」﹝徒二十20

當心說「與別人有益的話」,那未必是對方所喜歡聽的,「避諱不說」則是有所顧慮而隱瞞不說。我們最要緊的是能認識:甚麼是對別人「有益的」,甚麼是對別人「無益的」;凡有益的就都說,凡無益的就不說。凡是該說的不敢說,有所「避諱」的,就不是主忠心的僕人,因為他若不是顧忌人情的喜惡,怕得罪人,就是不肯出代價,怕叫自己受苦。

我們以為跟某人吵架,一定是跟他感情不好。其實最常跟我們有爭執的人,都是跟我們最親密的人,而能夠跟我們發生爭執的人,也對我們有一定的瞭解。有時候我們與人發生爭執時會說:「算了,不說了!」這句話其實是殺傷力很強的話,代表著你「避諱不說」,你不想把你的想法跟他說,不想讓對方瞭解你,也代表你們的感情會停留在原地。
某人說:「我都是為你好,不然,我才懶得理你咧!」對方回答:「哼,誰相信!」其實,說「我是為你好!」很不負責任,當心把自己的觀念加諸在別人身上,你的方法真的好嗎?你為他決定了事情,但是要負責的人卻是7他,這算是為他好嗎?這是很不公平的,唯有他自己才能決定,什麼是對他最好。親愛的,先禱告後再說:「我都是為你好」!
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-  02/07/2012

1 comment:

  1. 一篇不錯的文章分享:
    避開爭執而前進,才能走自己該走的路。
    http://blog.udn.com/oyt0915/2528306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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