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10, 2012

「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,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。」﹝雅二1﹞


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,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。1

我們信奉耶穌基督的,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。「以貌待人」是指不應當、不公平的偏袒。意思是在人與人當中分門別類,在人與人當中分出差別。因為某個人有錢,有影響力,有權勢,或有名聲就屈從迎合巴結,或是對他特別注意。當我們「偏心待人」就會「惡意斷定人」,產生不懷好意的攻擊、指控,甚至是不當的論斷,以及破壞與聯想。

當人相會在榮耀之王面前的時候,不會有階級、地位和名聲的差別,沒有功績、價值的差別,沒有先來或慢到的差別。當人相會在神的榮耀之前,所有的差別都像塵土一樣不值得一提。在我們身邊,即使最不起眼的人,他們的生命中,都有讓我們驚訝和學習的地方!神把加倍的體面,給那有缺欠的肢體,免得身上分門別類,總要肢體彼此相顧。

上帝喜歡面貌平凡的人,所以祂生了許多面貌平凡的人。人與人的相知有一個微妙的過程,一開始覺得不可能深交的朋友,後來竟是一生的知己;一開始就情投意合的,也有很快告吹的。「人不可貌相,海水不可斗量。」海很深不可能一斗一斗的去量,比喻人內在的深藏不露,不是憑著外貌可以斷定出來的。親愛的,不要動不動,就對人品頭論足!
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-  02/10/20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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