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anuary 10, 2014

「我常為你們感謝我的神,因神在基督耶穌裏所賜給你們的恩惠;」﹝林前一4﹞



我常為你們感謝我的神,因神在基督耶穌裏所賜給你們的恩惠」﹝林前一4

一位姊妹問牧師說:「我沒辦法叫先生粉刷我們的臥房。我要求他幾個月了,試過了所有的方法,還是叫不動他。」牧師第一個念頭是:「姊妹,你走錯地方了。我不是粉刷承包商。」可是牧師說:「告訴我,事情的始末是怎麼一回事。」姊妹說:「上星期六天氣有多好,我真不瞭解他。當天是粉刷臥房最理想的日子,而他卻在那兒洗車、打蠟。」

牧師說:「不必再說粉刷臥房的事,他已經知道了。下回你先生做事的時候,要讚美肯定他一下。」當他把垃圾袋拿出去時,你要說:「我真的很感謝你把垃圾袋拿出去。」而不要說:「否則蒼蠅要替你拿出去了。」如果你看他洗車,就把手放在他肩頭上說:「我真感謝你去洗車。有的先生不做這些事,我要你知道,我有多麼感激你,更要感謝神。」

常為配偶「感謝神」的人,就會「肯定」配偶。「愛的目的」不是得到你想要的,而是為了你所愛之人的利益,去做些什麼。肯定的言詞會激勵一個人,去做配偶喜歡的事。向配偶「請求」是肯定對方的價值和能力,而向配偶「要求」,對方不但不覺得被肯定,反而感到被貶低了。口頭的讚賞肯定,比嘮叨挑剔的話更能激勵人。親愛的,要常為配偶感謝神!

© 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–01/11/2014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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