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rch 21, 2014

「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;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。」﹝箴十九11﹞



「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;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。」﹝箴十九11

朋友的父親對他的好朋友肝膽相照,一起合夥做生意,誰知好朋友卻坑了他的錢,遠走高飛,還冒用他的名欠下巨款。結果他們一家人被迫搬離住屋,流離失所。後來他父親因窮困潦倒,自責過深,兩年後就病逝了。他母親含辛茹苦獨力撫養孩子。直到今天,高齡八十歲的老母親,說起五十年前的傷害,彷彿歷歷在目,還會咬牙切齒,氣得胸口發痛。

我們要寬恕別人的過犯!當我們被別人傷害時,要把它寫在容易忘記的地方,風會負責把它吹走。反之,當我們得到別人的幫助時,就要把它刻在內心深處,任憑風吹雨打都不會把它抹去。傷害的造成,很多時候是無心的。人與人之間的相處,如果能常記住朋友的「好」,淡忘那些無心之過,就會慢慢累積許多真心的朋友。反之,就會愈來愈孤單了。

「愛會生愛」而「恨會生恨」是不變的道理。只有寬恕別人,才能享受到寬恕後帶來的「平安」!寬恕,最大的意義並不只是「原諒」那個傷害我們的人,而是「放過」自己,不再為傷害自己的事情受苦,不想再將自已剩餘的人生也賠上。寬恕,是一個被嚴重傷害的人,能夠送給自己最寶貴的禮物。寬恕,就是善待自己。親愛的,寬恕便是「自己的榮耀」!

© 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–03/22/2014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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