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rch 14, 2014

「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」﹝羅八28﹞



「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」﹝羅八28﹞

不論悲劇如何發生,我們都會產生兩個很大的疑問。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?神在哪裡?很多時候,第二個問題比第一個問題還難回答。我們可能今生都得不到確切的解答,我們也很少能完全了解事情為什麼發生。這些問題的答案都在神的心中。但我們若能認識到「神是誰?我們是誰?神在這個世上的作為。」就能知道該如何面對生命中最黑暗的時刻。

神是怎樣成就祂對我們生命的旨意呢?有時候,祂是利用我們受到的逼迫或患難。當我們受到不公平的待遇、被朋友背叛,甚至被親人配偶拋棄時,這些事情看起來不太可能對自己有益。重點在於「看起來」這三個字,我們看到的,遠比神所看到的要少,而別人的惡行所成就的事,不是人能計劃、不是人所能預見的。若沒有信心,是沒有辦法看見的。

神如何使用別人的惡,來成就善事?重點是神會「參與」我們人生一切的事情。當我們以為什麼事也沒發生時,神仍默默做工。當我們看到最後結果,甚至可能要幾年後才知道時。才會很容易,也很自然地知道,那事不但對我們有益,還彰顯了神的榮耀。當我們回頭看的時候,一定會說:「若非如此,不會有現在的益處。」親愛的,黑暗中仍有神「參與」!

© 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–03/14/2014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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