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y 30, 2017

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﹝太五17﹞



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﹝太五17

每一個孩子,在某些時候,都會想要背離他們原本會遵守的規矩。所以,父母在孩子還不懂事的年紀就制定規矩,等孩子漸漸長大,再向他解釋規矩背後的目的和原因。同樣,神在「西奈山」制定律法,耶穌在「八福山」解釋律法的核心目的。每一本書的作者,都可以在編輯中補充書的內容。因為耶穌是神,祂有權利用登山寶訓,解釋西奈山的律法。

耶穌也論到殺人。祂說:「凡向弟兄動怒的,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祂將「說閒話和發怒」比喻成殺人。祂也指出「內心的怨恨」才是犯罪的關鍵因素。其實早在民數記,神就說:「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,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,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,那打人的必被治死。他是故殺人的;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。

聖經中「恩典與律法」之間有非常美麗的平衡。耶穌的教導和神的律法完全一致,這是出於神的計畫,要在人心中慢慢培養公義和恩典的觀念。「登山寶訓」應該被視為耶穌對「神的十誡」的實踐。神在西奈山寫下律法,而耶穌在八福山對這些律法作了權威性的解釋。這位「解釋」誡命的,就是誡命的「作者」。親愛的,神有「律法」也有「恩典」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,第26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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