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y 19, 2017

「我們所講的事,其中第一要緊的,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,」﹝來八1﹞


「我們所講的事,其中第一要緊的,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,﹝來八1

小女孩正學著過馬路之前,要先看兩邊有沒有來車。有一天路上剛發生車禍,死掉的松鼠的散落在小女孩正肇跨越的馬路邊。她爸爸說:「啊,太糟糕了!我敢打賭車子開太快了。」小女孩說:「可能吧!但是松鼠要過馬路前,沒有先看兩邊有沒有來車。」她答對了!小女孩已充分了解,過馬路沒有先看兩邊是否有車的後果。她爸爸反而未掌握重點。

猶太人相當注重宗教教條,他們「所講的事」都是在律法和條例上打轉。新約信徒無論是閱讀聖經、或是聆聽信息,都必須能掌握重點,抓住甚麼才是最要緊的,而不在細節上糾纏。基督為我們的大祭司,是聖經第一要緊的信息。對我們而言,清楚認識主耶穌基督,知道祂的所是、所作和所有,乃是第一要緊的事,祂是我們一切屬靈追求的根基。

有些人喜歡在客觀神學和主觀經歷上爭論,卻將信仰的中心耶穌基督」不知不覺的給忽略了;只顧自己的感受,而不顧主耶穌的感受我們當以使人認識耶穌基督為一切見證的中心,才是神所喜悅的。第一要緊的,是我們有這樣的一位大祭司,而不是我們有怎樣好的教會。祂已經升入高天,坐在至高者寶座右邊。親愛的,要掌握重點,就是主耶穌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,第26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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