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May 26, 2012

「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,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。」﹝創四4-5﹞


「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,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」﹝創四4-5

「看中」原文是「注視」。神不只悅納亞伯的祭物,也悅納他這個「人」。神對該隱呢?「看不中原文是「一眼也不看」,不但他的祭物不對,連他這個人神也不悅納。後來該隱發怒,可見他的動機不對。當時人還是「素食」的。亞伯牧羊並不能供應自己的生活所需,他必須倚靠該隱的接濟,好像是該隱「賺錢」養活亞伯。這豈不是不合理嗎?

亞伯看見父母穿羊皮作的衣服,心裡面就有一個領會:「我是一個犯罪的人,我再也不能親近神,我若是要親近神,一定要藉著「血」!我的生活必須根據神的救贖,而不是根據我外面的行為。」這一個看見,影響了他的生活,使他的生活成為一個「牧羊」的人。從外面來說,他的工作好像是違背神的命令,但實在來說,他看見了神心意中所要的。

我們的一生最大的難處,是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什麼。我們常常是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;接受得快,放棄也快;來得快,去得也快!什麼都想做,不知道能不能維持兩個月?看見這個,「哎呀,需要需要!」看見那個,「哎呀,需要需要!」最好求主每天早上拿一把菜刀,把他切成兩半,拿每一半去應付每一項的需要。親愛的,你知道你所做的是什麼嗎?

吳炳偉牧師-每日一句話-05/26/20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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