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ne 8, 2013

「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。」﹝約一12﹞



「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。」﹝約一12

兒子對父親說:「爸,可以幫我辦張信用卡嗎?我即將到外地去念大學!」這張卡仍然是父親的,父親的名字寫在帳單上面,代表父親要負責任,可是兒子的名字在信用卡上面,代表不論銀行賦予這張卡多少信用額度,兒子都有權花用。由於兒子沒有任何財務上的信用,因此他的名字沒有任何權柄,他就得到從父親的名字而來的,一切財務上的權柄。

當耶穌降世為人,祂就好像帶著一張,從父神那兒拿來的信用卡,祂帶著父神名下所擁有的一切權柄來到世間。不論父神的戶頭有多少權柄,祂都有完全的權利支取使用,只要祂和父神保持良好的關係,並且在父神同意的情況下使用。身為在父神的權柄之下,同時行使父神權柄的耶穌,在復活之後所做最奇妙的事,就是將祂的權柄傳遞給祂的跟隨者。

要求把名字放在信用卡上的,是父親的兒子,不是別人的兒子。因為有父子的關係,兒子才可能滿有信心地提出要求,知道父親會答應他,不必擔心被拒絕。如果我們要真正地為基督而活、為祂所用,我們需要知道自己是誰,以及所代表的意義。如果我們對自己缺乏信心,那是因為我們不知道自己是誰,或者我們在誰的權柄之下。親愛的,神的兒女有權柄!
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– 06/09/2013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矽谷禾場與基督教會 - 2586 Seaboard Ave, San Jose, CA 95131 (408)777-05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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