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24, 2013

「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,不至搖動,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。」﹝來十23﹞



 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,不至搖動,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。」﹝來十23

「信心」是個名詞,而「相信」則是個動詞。名詞可以是靜態的,但動詞則是動態的表達。很可能你有「信心」,卻未能從神那裡得到什麼;但是如果你「相信」,那就不同了,因為「相信」是表達行動之詞。如果你相信,那就意味著你正在按照神的應許而行。當你以行動配合信心時,那就是相信的行動。你若照神的應許而行,必會使祂成就這應許。

「相信」是一個行動,而「信心」則是行動的起因。相信神的話語,就是按照祂的話語而行。信心的宣告,是相信的行動中的其中一種。信心的宣告包含「心裡相信」與「口裡承認」。我們心裡相信神的話語、口裡宣告,就等同於「神自己的聲音」,這種聲音足以排斥任何人理性產生的疑問。當我們的言行都與神的話語一致時,我們就絕對不會失敗。

當馬利亞說「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」,那是出於她口裡、心裡所發出的「信心宣告」,才把天使的話語轉化成神的大能。耶穌說:「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」假如你口裡承認、心裡相信「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」,神就必為你驅散一切的疾病。假如你宣告「因祂受的鞭傷,我便得了醫治」,你就不會臥床不起。親愛的,那應許是神對你說的!
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– 06/25/2013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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