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15, 2016

「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」﹝太七3﹞



「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﹝太七3

假使開車超速被警察攔下,開了一張紅單。如果辯說:其他所有的車子也都超速,警察只要回答「那跟你無關」就夠了。這不是「公不公平」的問題,而是「對不對」的問題。如果一個人開車超速,他就是百分之百地錯了。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超速開車的行為,負起百分之百的責任。即使其他的人並未受處罰,你也必須為自己的錯誤,負起完全的責任。

人犯錯時常會說:「這不公平!別人也都這樣做,為何他們都沒事?是別人開始的,我只不過跟著大家做同樣的事,你卻專門挑剔我。那不是我的錯,我不是故意的,你不了解我。你總是認為該被罵的人是我。」這些話聽起來是不是很熟悉?其實,推卸責任是一種「試探」,每個人多少都會受它的影響,只有負起對自己的責任時,才能勝過這個傾向。

當事情發生時,各人都應該為「自己的部分」負起責任。「剌與梁木」的關係是:即使「百分之九十九」錯在別人,而自己只有「百分之一」的錯;那麼自己仍應該為那「百分之一」的錯,負起「百分之百」的責任。我的心態應該是:我必須為自己所犯的錯誤,負起完全的責任;至於別人的錯,和別人該負的責任,那是他的事。親愛的,你有剌,我有梁木!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#22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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