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September 9, 2017

「你們不能又事奉神、又事奉瑪門。」﹝路十六13b﹞



「你們不能又事奉神、又事奉瑪門。﹝路十六13b

有位丈夫借了一些錢給朋友,朋友答應會還錢,卻一直沒有。幾年後,丈夫問妻子:我應該把錢要回來嗎?妻子反問:你借錢給他之後,我們有因此缺錢嗎?丈夫說沒有。這讓丈夫知道,神透過他用金錢來幫助別人,當他給得有智慧和洞察力,那些錢絕對不是損失。他並不是損失了一些錢,而是給了一些錢。神記念這件事,所以夫妻從來不因此匱乏。

神如何供應我們的需要呢?祂並非從天上丟下錢來,或悄悄地把錢存進我們的銀行戶頭,而是透過人來供應金錢與資源。在天國的原則裡,給出去的錢絕對不是一種損失。當神使用我們的金錢時,祂也會償還給我們,有時是加倍的恩典與祝福。然而,如果企圖利用給出去,而想得到更多回饋的人,其實是被貪財所綑綁,而貪財正是我們需要避免的罪。

吝嗇的人無法慷慨地付出,因為害怕會造成損失。瑪門不是我們應該服事的神,它不僅使我們的投資血本無歸,還會奪取我們的心,使我們成為它的奴隸。瑪門的觸角無所不在,而且狡猾地用各種方法將我們拉向它。神使我們從「愛錢勝過愛人」的綑綁中得到自由。我們不再掛心「投資回報」,而是關心「天國回報」。親愛的,可以賺錢,不可拜錢!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,第27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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