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September 30, 2017

「我必因你父親的緣故施恩與你,你也可以常與我同席吃飯。」﹝撒下九7﹞



「我必因你父親的緣故施恩與你,你也可以常與我同席吃飯。﹝撒下九7

這是個自掃門前雪的時代,有許多不幸的孩子,但別人的孩子有那麼重要嗎?那只不過是他們父母的事。米非波設是約拿單的兒子,他的雙腳有殘疾,生活在卑微和羞辱中。當大衛與約拿單立約時,兩人承諾要忠誠對待對方的兒女。後來米非波設被帶到大衛面前時,他以為大衛存心要殺害他。沒想到大衛卻對他說:「我必因你父親的緣故施恩與你。」

大衛善待米非波設,並非因為米非波設本人的緣故,最重要的原因是「必因你父親」。這讓我們看到,問題的重點不在於米非波設本人是否值得被善待?而是因為大衛是一個守約的人。米非波設有權選擇繼續和大衛立約,但是如果他不想立約,大衛也會因為持守和約拿單盟約的緣故而善待他。與某人立約,是一回事;善待那人的後代,又是另一回事。

米非波設雙腳殘廢實在無可取之處,也沒有什麼可以引起王的重視。我們也是瘸腿的,一無可取,不值得神的恩寵,不能與祂眾子同桌吃飯。然而,我們有耶穌基督為我們建立聖約,我們不必爭取神的恩寵,求得一席同桌吃飯的地位。只要我們願意用信心仰望神,依據祂立約的血,就可成為萬王之王的後嗣,在王前蒙恩。親愛的,你可與神同席吃飯!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,第27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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