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至今日,「愛」經常被濫用,大多數人將它視為老生常談,他們認為愛只不過是一種溫暖和感傷的混合物。還有另一種看待愛的方式,就是無私地犧牲,即使我們身上的每一根毛髮,都告訴我們不要這麼做。難怪耶穌說:「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。」然而,最棒、最真實的愛,不是人的愛心、而是耶穌為我們捨身,是十字架的愛。
耶穌說:「無論在那裏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」這有可能意味著「愛」嗎?難道神不能只在一個人面前現身嗎?祂不能只與你或我同在嗎?難道一定要一群人圍繞著祂,祂才願意「出現」嗎?當然不是。即使一個人也沒有,神仍然存在。不過這並不是祂的意思,耶穌創造了一個獨特的神學觀點,祂在教導我們愛的真諦。
兩三個人是教會的原則。主的同在,兩三個人便足夠;沒有祂同在,千萬個人也不夠。當兩三個人在特定的時間,和特定的地點聚集在一起,正是人們經歷「為愛犧牲奉獻」的好時機。換言之,耶穌的用意是為了讓「兩三個人」,學習「去愛他身邊的人」。當你學會愛周遭的人時,神就會既真實而且全然地與你同在。親愛的,愛在「兩三個人」中間!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,第2797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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