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December 15, 2017

「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,我就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。」﹝耶十八10﹞



「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,我就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。﹝耶十八10

東方人很相信命運,「聽天由命、命裡有時終須有,命裡無時莫強求」,所發生的事神早有安排。耶利米的時代,也十分流行這樣的思想:因為聖殿是神的居所,因此耶和華必保守耶路撒冷永不陷落。事實上,亞述國在希西家王時,就曾圍困耶路撒冷,結果猶大國不費一兵一卒就得保平安。這神蹟般的拯救,更大大鞏固了人民對耶路撒不倒下的信念。

正如耶利米引述假先知的話:「你們必不看見刀劍,也不遭遇饑荒,耶和華要在這地方賜你們長久的平安。」但神要說的是:神決定懲罰人,人若離罪悔改就蒙赦免;神決定賞賜人,人若行惡必蒙懲罰。這樣看來,神行使祂的主權,縱然祂對所有被造物擁有主權,命運的結局在乎人的回應。耶利米希望百民聽懂神的話,立志悔改,而不是靠「好命」。

不知道基都督徒會不會以為「信耶穌」就是「好命」呢?不!耶利米卻不是這樣想。他相信人的悔改會感動神,叫神赦免人的罪惡;相反,人的惡行卻惹來神的震怒,招致全能主的審判。人的命運,多多少少也是在自己的手中,由人自己決定;人更必須為自己所行的負責,承擔後果。對於自己的言行,我們能不謹慎嗎?親愛的,要對自己的命運負責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,第28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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