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暴怒的人,不可效法他的行為,恐怕自己就陷在網羅裏。」﹝箴廿二24b-25﹞
丈夫下班回家,看到飯燒糊了,心裡不高興,罵妻子:「妳整天 在家幹嘛?怎麼連飯都燒不好。妳這家庭主婦是怎樣當的?」你想,妻子聽後有甚麼感覺?可能把筷子一 扔,立刻反擊。在結婚週年那天,丈夫回家比平常更晚,妻子是不是一見面就生氣,拉長著臉說:「今天是甚麼日子?怎麼忘了?嫁給你真
是倒楣 一輩子。」你想,丈夫聽後有何感想?
假設你現在生氣,你可以讓對方知道,但不要「暴怒」般的把垃圾倒在對方身上,而是要去了解原因。如果這憤怒是來自過去「未撫平」的傷痛,那便是一個自我療傷、和成長的機會。每次引發情緒的時刻都是一次機會。先接納它,不以「對或錯」批判自己的情緒,而是去了解自己是怎麼?發生了什麼事?這情緒從何而來?了解情緒想跟你表達什麼?
人若是能接納自己的情緒,就能坦然讓對方表達情緒。怎樣面對別人的情緒,反映出怎麼面對自已的情緒。當自已可以處理好情緒,對別人的情緒也比較能接納。加害者他自已也是受傷的人,那帶給我們痛苦的人,其實他也深受其苦。隨著垃圾堆積,他需找個地方傾倒垃圾,只是剛好讓你碰上了,別將他的垃圾,變成你的垃圾。親愛的,不可效法暴怒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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