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November 2, 2013

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」﹝太五38﹞



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」﹝太五38

有一條蛇咬死了屋主的兒子,父親決心報仇,便舉起斧頭用力砍過去,情急之下只砍斷了尾巴。屋主怕蛇報復,想跟蛇和好,便在蛇洞邊放食物。蛇說:「今後我們不可能有和平了。因為你每次看到我,就會想到你死去的兒子,我每次看到你,就會想到我失去的尾巴。」如果我們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」,那麼最後大家都「瞎眼」,或帶「假牙」了。

為什麼饒恕那麼難?因為要實行饒恕的人是「被害者」,而不是「被饒恕者」。如果帶著怨恨,痛苦的是自己。讓憤恨的烈火持續下去,並不會燒傷傷害你的人。當自已吃下火藥,卻期待對方被炸傷,可能嗎?有人會說:「但至少能出一口怨氣!」這也未必,因為對方會以同樣的惡意回應。抓住憤怒並不能讓我們出氣,反而會帶來我們不想要的後果。

饒恕跟別人無關,只跟自己有關。原諒不是為了讓別人好過,別人不會因為你原諒了就快樂,也不會因為你不原諒就難過。你原諒他是為了讓自己好過。原諒是對自己最大的善待。我們寬恕別人的程度,就是我們愛自己的程度。饒恕是讓自已脫離綑綁,得到釋放。饒恕是停止傷害事情的負面影響,讓傷害你的事無法再傷害你。親愛的,放過別人,放下自己

© 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–11/03/2013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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