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義。」﹝羅八33﹞
你是否覺得有人要控告你?當你心裡浮現和救恩相反的意念時,你要留意。那可能是魔鬼想用負面思想來定罪你,或控告你。你可以起來拒絕這樣的意念,使用神的話語來回應這些意念。主耶穌自己受魔鬼試探時,也是使用神的話來反駁、破除魔鬼的謊言。神並沒有放任魔鬼說謊,神將祂的心意寫成這麼大一本聖經,你應該常常讀這些出於神的話語。
你說,這麼大一本聖經,要到什麼時候才能讀熟,而且能應付呢?不用擔心,神說祂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。當主受魔鬼試探,祂三次以神的話回應,都是出於申命記第六章與第八章。「有可能」那幾天,主耶穌正讀到那幾章聖經,神就使用其中的話來幫助主耶穌得勝。所以你不需要等到熟悉整本聖經,才能藉神的話得勝魔鬼的某一次謊言與控告。
有一種是被神揀選且「得救」的人,另一種則只是被神揀選,擔當職分或工作而已,他並沒有得救,像掃羅、猶大、波斯王古列。也許我們認為不配得著榮耀,但除了神以外,任誰也沒有資格控告我們。而神既已稱我們為義,祂再也不能背乎自己了。是那位惟一能赦我們罪的神,稱我們為義。所以我們不必懷疑自己得救的確實性。親愛的,不要再接受控告!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#23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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