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正如經上所記:雅各是我所愛的,以掃是我所惡的。」﹝羅九13﹞
人相處的時間久,磨擦自然多。不是雙胞胎比較會吵,只是在媽媽肚子裡,就長時間相處了,爭吵是在所難免的。我們是神「所恨的罪人」,也同時是神「所愛的兒女」。我們的生命是同時被愛,也被恨;同時被揀選,也被摒棄的生命。每一個人的生命,在每一個存在的時刻,是處於被愛,被恨;或處於被揀選,被棄絕的危機中。這乃是一體的兩面。
雅各與以掃是雙胞胎,每一個人在神面前是被愛的雅各,也同時是被惡的以掃。這是神的自由主權,祂是生命的主宰,不受拘束限制。「雅各的神」和「以掃的神」是同一位神,「愛的神」和「恨的神」是同一位神,「揀選的神」與「拒絕的神」是同一位神。這一位神不是自我矛盾的神,因為「愛」的另一面是「恨」,「揀選」的另一面是「拒絕」。
在神面前,人是在亞當裹,也同時在基督裹。在亞當裹是被棄絕的,是舊我;在基督裹是被揀選的,是新我。這個人,不是分離的個體,而是同一個人,同一個我。所以,這個我,在每一個瞬間都是處於危機中。神對人的揀選,乃是著眼於人對基督的關係,其他的都算不得甚麼。「神不揀選以掃」不希奇,「神揀選了雅各」才希奇。親愛的,你是神所愛的!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#21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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