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。」﹝太四4﹞
在等候修車的時候,我交待兒子回家辦三件事,把手機帶來,帶一枝筆來,買一個漢堡包給我。兒子前腳離開不久,我心中突然希望他能把我的聖經一併帶來。此時,兒子轉眼就不見蹤影。我跟神做了一個禱告:「親愛的主,我自己從小生養的兒子,我很知道他的個性。他自幼粗心大意、我交待他三件事情,他若能記住辦妥一件,我已經很感謝神。」
約莫過了半小時後,兒子回來了。他帶了一枝手機,忘了帶筆,忘了買漢堡,但卻把我的聖經給我帶來了。忘記東西是正常,多帶東西卻把我嚇呆了。如果兒子會主動把聖經帶來,那根本不像是他會做的事。但是如果聖靈感動他,他會把聖經帶來,我就知道神聽我禱告。但兒子忘了買漢堡,我肚子好餓啊。而聖靈又對我說:「神的話,就是靈糧啊!」
聖經神是對一般人說的「客觀」的話,它必須成為個人「主觀」的話,才能在我們身上發生效用。神的話一方面是指「靈的糧食」,另一方面又指「神的旨意」。人活著不單要顧到肉身的需要,也要顧到靈命的需要;人不單是為著生存而生存,而是為神的旨意而活。凡不依靠神口裏所出一切話的人,他雖然活著,卻沒有活在天國裏。親愛的,神的話是靈糧!
© 吳炳偉牧師 – 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 #2140 – 每日一句話 01/04/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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