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﹝羅五8﹞
當兩個人剛結婚時,都會對如何維持婚姻抱有不同的計劃。很多夫妻主張「雙方各付出一半,來互相遷就」。這是婚姻的「五十:五十」計劃,夫妻雙方主張「你做你的部分,我做我的部分」。這個概念說起來是合邏輯的,但應用在婚姻往往都注定叫人失望。其中一個問題是,付出乃基於功勞和表現。我們會聚焦在別人的付出,過於自己所做的事情。
如果結婚以後,夫妻仍然使用這個計劃。丈夫只會當妻子把家裏整理得井井有條時,才認為值得向妻子表達愛。而只有當丈夫準時回家,維理好屋子,和整理花園後,妻子才會表達愛與欣賞。因此,夫妻會保留愛心,直到對方達到自己的期望。我們不可能知道,到底對方有沒有達到我們要求的一半。正如「每一匹馬都認為,自己所背負的是最重的。」
當我思想神的愛,我發現無論我做甚麼,神都是「百分之百」的付出。就在我頂撞神時,耶穌仍然為我死;神愛我的心,就在此顯明了。甚至在我不配得時,神還是把愛賜給我。夫妻在婚姻中應該改用「一百:一百」計劃,無論對方做甚麼,每個人都應該「百分之百」的付出。讓神無條件付出的精神,迷漫在每一個家人心中。親愛的,神愛你「百分之百」!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#21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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