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pril 25, 2016

「不要丟棄我、使我離開你的面,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。」﹝詩五十一11﹞



「不要丟棄我、使我離開你的面,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。」﹝詩五十一11

有一個爸爸,非常忿怒地責打他的孩子,他的孩子拼命喊著說:「爸爸呀,不要打我,不要打我!」那個爸爸氣忿忿地對他說:「好,我不打你,你走吧,從今以後不要做我的兒子,你去做乞丐吧!」他的孩子立即抱住他的腿,大聲喊著說:「爸爸呀!你打死我,我都不走呀!」被爸爸打並不重要,若被爸爸趕逐離開媽媽的面,那才是最可怕的刑罰。

大衛得禱告突然轉變為兩個「不要」,好像一個犯罪的孩子,大聲說:「不要離開我,不要丟棄我!」這就是「大衛最懼怕的刑罰」。大衛這樣求真是有智慧,因為他知道、能否「得見神的面」和「得著神的靈」,就是生與死的關鍵,其他任何刑罰都顯得不重要。大衛一定哭得很利害,像一個做錯事的孩子,怕爸爸趕逐他,因而向爸爸苦苦哀求一樣。

我們未必犯奸淫或殺人的罪,然而恨罪愛神是基督徒最好的行為表現有了這樣的心,就不必怕被神丟棄。神向他的兒女說:「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」因為我們已經成了神的兒子,他必看顧。父母尚且不會離棄肯認罪悔改的孩子,何況在天上的父,祂豈不因為大衛這種出於「親情」的呼求而更喜悅他嗎?親愛的,只要悔改,神不丟棄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#22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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