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pril 21, 2016

「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,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,向你是有恩慈的。」﹝羅十一22﹞



「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,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,向你是有恩慈的。﹝羅十一22

在婚姻裡,神通常會讓一位配偶在啟示異象、先知性眼光、和洞察力有較強的恩賜。而另一位配偶則是在智慧、實際執行、和理性審慎方面有較強的恩賜。有時候因著這雙方面的長處,使得夫妻間有著近乎對立的狀況。這並不一定就表示,一個配偶是對的,而另一個就是錯的。通常神可能是想要同時使用兩種不同的觀點,為的是帶來最好的解決方法。

夫妻遇到狀況時,一位配偶可能遇到狀況時,以恩慈或憐憫的角度來處理事情,而另一位配偶則可能會以比較公義或審判的觀點來處理事情。一位可能看事情會比較黑白分明,而另一位可能看到的就較偏向灰色地帶。這兩面都是神本性的特質,把這些特質放在夫妻婚姻中間時,會使整個情況的見解完整,平衡了審判和憐憫、恩慈和嚴厲、啟示和智慧。

神在祂的本質和性格方面,似乎有互相對立的特質。神的心是愛,神的作為是公義;愛產生恩慈,公義顯出嚴厲。祂是恩慈的神,也是嚴厲的神;祂是審判的神,也是憐憫的神。神對待世乃是恩慈中帶著嚴厲,嚴厲中帶著恩慈。神時常把祂性情和本質放在夫妻雙方,將不同長處的夫妻結合在一起,這樣婚姻的整體連結就更加穩固。親愛的,夫妻互補向前進!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#22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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