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anuary 24, 2017

「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。」﹝約壹四10﹞



「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。」﹝約壹四10

耶穌的門徒彼得跟約翰,對於「愛」有很不一樣的體驗。在門徒當中,彼得是最會愛耶穌的,但卻在面對旁人的壓力時,三次否認耶穌。如果你要誇耀你對耶穌的愛、你倚靠你對耶穌的愛,你會愛到一個地步,有一天突然沒有了。然而,耶穌被抓時,門徒四散逃走,只有約翰仍然跟隨,而且跟到最後。耶穌在十架上的時候,下面唯一個門徒就是約翰。

約翰說他是「耶穌所愛的門徒」。究竟他是「耶穌最愛」的,還是「最愛耶穌」的?你覺得耶穌對約翰有偏愛嗎?還是約翰對愛有不一樣的體驗?提到大誡命,約翰想表達的:不是我們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我們的神。我們根本沒有那樣的愛,是神先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」愛了我們,「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

我們能愛人是因為神先愛我們!你可以努力去愛人,但努力到最後還是會匱乏。當我們學會讓神來愛我們的時候,自然而然就有愛可以給出去。不是經歷一次愛的澆灌而已,而是長久的住在愛當中。耶穌在世上不是「努力」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神,也不是「努力」愛人如己,而是「活出」蒙神愛的兒子的生命。親愛的,你是「耶穌最愛」的人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#25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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