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February 10, 2015

「你們要先求祂的國,和祂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」﹝太六33﹞



「你們要先求祂的國,和祂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﹝太六33

當人祈求神改善他們的人生時,只注意到神要為他們做些什麼。他們若在工作上面臨掙扎,就求神賜下新的工作、或新的客戶。他們若因與某人的關係陷入掙扎,就尋求神賜給他們新的關係,或求神改變對方。倘若我們沒有得到那些東西為,原因可能是我們沒有改變也沒有成長。例如,我想要一份工作,但若我沒有變得更有責任心,就仍找不到工作。

很多人認為他所要的都在神裡面,所以應該「追求神的國」,不知不覺跳過了「追求神的義」。「神的國」就是順服神的權柄,「神的義」就是合於神的法則。我們透過信,找到「義的合法地位」,就是蒙神赦罪。我們可以在神面前得稱為「義」,不是靠著努力,而是憑著信心。不但要在神面前「成為義」,還要從心靈「活出義」,使義顯在生命中。

若有人跟你說:「你應該要乖一點」,你就會想辦法不乖。因為誡命叫人「應該」這樣做、那樣做,反倒刺激罪惡的天性起來反叛。然而,當你從「應該」這麼做才對,轉變到「惟有」這麼做才能擁有生命,就會出現令人驚訝的結果,你的生活方式會大大改變。換句話說,你看到「行仁義」並非宗教誡命,而是生命之道。親愛的,讓神管治,才能讓神稱義!

© 吳炳偉牧師 - #1814 每日一句話 - 02/11/2015 請加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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