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October 18, 2014

「生氣卻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。」﹝弗四26﹞



生氣卻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。」﹝弗四26

當太太生氣的時候,丈夫就跟太太說:「你為什麼要一直生我的氣呢?下個禮拜的這個時候,你就會像沒事一樣,跟我講話了那你何不現在,就跟我講話呢?」太太當下覺得那是什麼蠢道理,後來太太懂了,丈夫說得一點也沒錯。丈夫的道理是:「如果你下星期就會跟我和好如初,那你何必浪費這兩三天,一直在跟我嘔氣呢?我們現在就和好吧!」

為什麼太太做不到呢?因為她覺得生氣啊!這叫做憑「感覺」行事,但幾天後,感覺就變了。當你在生氣的「情緒」中,不可憑感覺行事,不可讓情緒牽著鼻子走,不要說很想說的話,也不要做很想做的事,因為那一定會為你招問題。情緒是多變的,會高漲,也會消退。今天覺得很煩的事情,明天可能就不覺得了。等情緒過去後,再決定要怎麼做。

要同時生氣和高興是多麼難啊!要麼就高高興興,要麼就生氣。怒氣是一種激烈的情緒,多半的人談論到這個話題,都會覺得不大舒服。剛開始是一種感覺,接著就會訴諸於言行。每一個人都會生氣,有時還會一下子就動了肝火,但重點在於如何處理怒氣。神並沒有說不可以生氣,而是告訴我們生氣時該怎麼辦?生氣卻不要犯罪,親愛的,不可以持續生氣!

© 吳炳偉牧師 - #1699 每日一句話 - 10/19/2014
書籍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- www.rainbowtw.com/httpdocs/gracebook/022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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