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凡事謙虛、溫柔、忍耐,用愛心互相寬容,」﹝弗四2﹞
當丈夫說:「我好喜歡吃妳烤的蛋糕,你可不可能再烤一個?」他知道如何去建立親密關係。如果先生說:「孩子出生以後,我就再沒吃過蛋糕了。」那麼丈夫就別想再吃到蛋糕了。當太太說:「這個週末,你是否有可能清理水槽?」這是經由請求來表達愛。如果太太說:「你再不趕快清理水槽,裏面已經長了小蟲了!」這時她已經成了蠻橫的婦人。
愛是提出「請求」而非「要求」。如果我要求我的配偶,那我就變成了「父母」,而配偶則變成了「孩子」。只有父母親才告訴三歲的孩子「應該」做什麼,或是「必須」做什麼。因為三歲的孩子,還不知道如何在靠不住的人生大海中航行。可是,在婚姻中,夫妻彼此是平等的、是成年的夥伴。我們雖不完美,可是我們已經是成年人,而且是合夥人。
如果要發展相愛關係,就需要知道彼此的「願望」。如果想要彼此相愛,就需要知道對方要的是什麼。可是,表達願望的方式,是非常重要的。如果是以「要求」的方式來表達,那麼我們就抹去了親密的可能性,那會趕走我們的配偶。如果我們以「請求」的方式,呈現我們的需要和願望,那我們是在引導,而非下最後通牒。親愛的,要用謙遜的話語表達愛!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– 07/31/2013–申請加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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