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November 9, 2014

「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,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。」﹝弗一18﹞



「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,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。」﹝弗一18

有些窮人常常批評富人,因為富人擁有窮人無法擁有的東西。窮人說:「富人都在逃稅,這些有錢人應該受到處罰。金錢是邪惡的,有錢人都很自私,他們只會壓榨別人,利用別人,踩在別人身上賺錢。」這種說法有些時候是對的,但對那些窮人沒有親自認識的富人,有這樣的批評,就表示窮人的眼光「有偏見」。這種心態很嚴重,根本是自相矛盾。

大部分時候,我們對別人有意見,與其說是別人的問題,還不如說是自己的問題。如果我們對自己工作表現不滿意,我們就會開始批評那些工作表現優異的同事。我們對他們的看法,是受到對自己的失望所影響,我們戴上忌妒的眼鏡看他們,我們對他們的評論,其實是對自己的內心和生活的評論。為什麼看見弟兄眼中有刺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?

「照明」原文的字根是「光合作用」,意思是「以光來建造」。當我們「解釋」和「決定」如何面對生命困境時,我們要被「神的眼光」來帶領。我們心靈的眼睛一定要明亮,用特殊「耶穌的眼鏡」來看世界。除非耶穌以祂的所是、所做、和祂現正在做什麼的啟示,來照明你心中的眼睛,否則你看不見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。親愛的,要與神行「光合作用」!

© 吳炳偉牧師 - #1721 每日一句話 - 11/10/2014
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- www.rainbowtw.com/httpdocs/gracebook/022.htm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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