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,絕不徒然返回。」﹝賽五十五11﹞
有位年輕人的腳跟長了腫疱,牧師奉耶穌基督之名醫治禱告,他開始正常地用腳跟行走,腫疱就此消失了。幾天以後,當他正要脫鞋向那些懷疑者見證他得醫治時,腫疱疼痛又再度打擊他的信心。他拒絕接受感官所給他的憑據,只接受神話語的見證。他立刻宣告:「疼痛,我奉耶穌基督之名,命令你離開我的腳!」因此疼痛就離開,再也沒有回來過。
得到神醫治後,人有三種回應。對神話語的信心:「因祂受的鞭傷,我們便得醫治。」被疼痛提醒:疼痛的感覺提醒人,症狀還在,未得醫治,神的話語不真實。醫治的見證:宣告神的話語,然後以他的見證來應驗神話語的信實,無論如何都不撤銷自己的親身見證。因此病患在面對疼痛時仍會得醫治。他們堅持信心的宣告,神就使祂的話語彰顯果效。
神永遠站在相信祂話語的人這一邊。然而,有人會說:「是啊!沒錯,但是疼痛依然存在,它並沒有離開我。」其實,他們情願接受感官,而非聖經的憑據。他們否定了神的話語,只認同感覺。當然,他們就繼續生病。換句話說,如果他堅守口中所出的見證,與神話語的真理一致的話,即使他仍面對疼痛的感覺,醫治終將屬於他。親愛的,要見證神的醫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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