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,愛主你的神。其次就是要愛人如已。」﹝可十二29-31﹞
你是否不斷鼓勵別人,而當你結束交談後離開,卻覺得自己筋疲力盡?你是否一直幫助別人,而私下卻覺得自己需要別人的協助?你盡力經營關係,但私下卻覺得被打了一頓、鼻青臉腫,心裡非常疲累嗎?你為人付出很多,最後卻覺得心灰意冷嗎?你納悶自己這麼「愛人」,還可以「愛已」嗎?還有「愛神」嗎?唯有三者平衡,才能享受豐盛的生活。
有「愛」就能過平衡的生活。愛神與愛人是沒有時間次序的,應當同時進行。我們對神對人的關係,基本責任就是「愛」。若以優先順序分,愛神比愛人重要。其實不然,愛神第一,愛人也是第一,這是責任不是順序。你若不能愛那看得見的弟兄,怎能愛那看不見的神。耶穌沒有說,你對神的責任比對人的責任重要,乃是雙管齊下,履行應盡的本分。
「己」似乎不重要,其實不然。「我」是非常重要與獨特的,因為我要履行與神與人關係的責任。我不能代替神的地位乃是與神同行,使我對「神、人、己」的關係與責任都能平衡。當我把神放第一,同時等於把我放第一。我愛神因神先愛我,我藉著順服神而靈命長進。「神、人、己」的關係與責任是持續並存,非順序優先的。親愛的,「愛」要三管齊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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