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ugust 17, 2013

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你的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」﹝路十27﹞



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你的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」﹝路十27

當就讀小學的孩子,拿一張難看的「滿江洪」成績單來給你簽名,你會做何反應?絕大多數的父母第一個看到的,是這孩子不符合學校或父母的期望,而不是這孩子或許已經盡力了。做父母的會傳達心中的失望,或者常常是帶著怒氣,想要教導孩子怎麼做才會更好,他們會努力拉孩子回到正軌,要他作個「好學生」。或者你曾經有什麼不同的反應呢?

基本上如此處理問題並無大錯,但卻只達成「次等」的目標,問題並未得到真正的解決。既無法找出導致犯錯的問題癥結,也無法幫助父母注意到自己的心態。唯有當子女學會處理自己的狀況,才有辦法活出自由。教導兒女「順從父母」其實是次等的目標,而且可能會扼殺你的子女發展「個人責任感」的機會,甚至也可能扭曲他們「對父神的觀念」。

當然親子關係中,順從是很重要的一部分,但卻不是最重要的,因為父神在乎「愛」甚於「順從」。也就是為什麼神讓我們「在選擇中」活出自由,而非努力防止我們犯罪。法利賽人從小到大都活在「遵守誡命」的文化裡。但耶穌卻將「愛的關係」的重要性,提升到誡命之上。神國度最重要的事,就是「愛的關係」。親愛的,在家中要建立「愛心文化」!

© 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– 08/18/2013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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