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ugust 10, 2013

「就熱心說,我是逼迫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」﹝腓三6﹞



就熱心說,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」﹝腓三6

「不求轉變」的教會最終是安靜死去,「轉變過速」的教會無異於自殺。所以,作教會領袖的,必須有智慧且靈巧地去掌舵。知道什麼當行,什麼不當行,並如何行。不能行得太慢或太快,更不會因一時的好奇、衝動和魯莽而做事。這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所以領袖事奉先要委身於屬靈的成長,學會等候,對聖靈的引導敏銳,才能帶領團隊穩步漸進。

那究竟什麼需要「轉變」,什麼是必須「持守」的呢?「方法」可以改變,「原則」是不變的。神的話是原則,異象也是原則。為了應付不同文化背景,我們會尋求方法上的突破,多方嘗試創新,這都沒有問題,但方法不能取代原則。無論方法怎樣改變,都必須合乎聖經真理的原則,才能應付人心靈真實的需要,產生神所要的生命果效,叫神得榮耀。

神對每個教會的託付和帶領不同,即使有著同一異象和呼召,也不可能有統一的推動方式和表現。因為各地方教會的需要、資源、背景和文化都不一樣。把別教會巧妙方法,認為「行得通」就跟著效法,是非常的危險。在別處唱得起勁的詩歌,拿到這裡不一定唱得起來。某個地方的推動方式,不一定會在其他地區引起同樣的反應。親愛的,別熱心逼迫教會!
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– 08/11/2013–申請加入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矽谷禾場與基督教會 - 2586 Seaboard Ave, San Jose, CA 95131 (408)777-05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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